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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科
【摘要】:
医保科工作职责:
1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本院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。
2、根据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、工伤保险、生育医疗保险、《深圳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》、《深圳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》及家属统筹医疗各项政策、规定和《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院内部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,做到年初有计划,期间有落实,年终有总结。
3、负责本院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。
4、负责指导医院各部门(含各社康中心)社保政策的贯彻落实,组织本院社会医疗保险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,协助科室解决医保方面的问题。
5、负责本院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材料、服务设施、药品的申请。
6、配合本院信息部门进行信息系统运行管理。
7、负责向上级社保管理部门汇报与沟通,配合社保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,并对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进行及时的沟通和申述工作。
8、负责为参保人办理门诊大病申请、市内外转诊、符合医保政策的门诊费用审核报销等手续。
9、负责向参保人宣传社保政策。
10、负责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