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 全 治 疗 制 度


 

为保证患者在院治疗期间安全,特制定如下规定:

 

 

   一、患者住院后,住院医师应该认其进行相关检查。包括问病史、体格检查、化验室检查、影像学检查等。取得第一手资料,然后去粗取精、去伪存真,作出初步诊断,制定第一个治疗方案。这一方案必须向上级医师详细汇报。上级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治疗。如果上级医师调整或修改方案,按修改后的方案施治。

   二、科主任对科内每一个患者的治疗方案都要清楚,动态掌握疗效,调整那些疗效不尽人意的治疗方案,读出现疗效而无疗效一方案,要组织课内会诊,修改调整方案。壳内有困难时上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。组织院内会诊,仍然不能解决问题者,可到上级医院会诊,以免延误治疗或错误治疗。抑制不了后果。

   三、治疗楼的治疗师在对患者实施治疗前应详细了解病情。严格掌握治疗适应症,相对适应症以及禁忌症,把好最后一道安全关。自己不能确定是否安全时,应该主任会诊帮助确定。主任仍不能定夺时,请赵院长帮助把关,赵院长也不能定夺时,请示业务院长组织会诊,绝不能草率行事,以确保医疗安全。

   四、我们的治疗讲依据,要有病史支持,影像学和化验室检查结果做证据,尤其时治疗前检查结果作为基本治疗主要依据,有变化时及时调整方案,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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