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医院诊疗行为 减少杜绝“过度医疗”


   为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,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过度医疗情况进行逐项进行规范。
1、内容为处方、病历管理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。
2、对药品收费、检验项目进行院务公开、并对患者住院费用控制、大型医学检查开展进行监督。
3、抗菌素、激素使用和药品收入占医药费用比例。
4、规范控制门诊均次费用、住院均次费用。
5、药占比、住院患者平均使用抗生素占西药费用比例、抗菌素中青霉素使用比例、患者自费药品比例、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、平均住院日符合文件要求。
6、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。
7、杜绝过度医疗,滥用抗菌素、滥用激素、过度输液、过度检查行为,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、
8、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,切实减轻患者负担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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