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流程


一、患者身份识别制度

1、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、实施检查、治疗、护理之前,必须认真核对和识别患者身份,严格执行“查对制度”,至少同时使用姓名、年龄、床号、住院号等两项核对核对患者的身份(禁止仅用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),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。

2、在标本采集、给药、输血或血制品、采集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、发放特殊饮食、诊疗活动及操作前,实施前应请患者自己说出自己的姓名,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;意识不清、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,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。

3、在手术室、急诊室、病房等重点科室使用“腕带”识别患者身份。

4、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、住院、有创诊疗、输液以及、意识不清、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使用“腕带”识别患者身份。

5、对病房重点患者,如妇科、手术、急诊、转科、无名、意识不清、语言障碍、镇静期间患者使用“腕带”识别患者身份。

6、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论的急诊无名患者,使用“腕带”填写无名氏-编号、性别、急诊时间、诊断,如需住院,填写病案号和科室。

7、对手术、传染病、药物过敏、精神病人、意识障碍、语言障碍等特殊患者应有身份识别标识(如腕带、床头卡、指纹等)。

二、关键识别流程

 手术室相关识别程序

(1)手术室与病房识别程序

①临床手术科室护士做好交接前准备:为病人佩带腕带,准确填写病人姓名、诊断、手术部位,并与病历进行核对与病人主动交流后,确认信息准确无误。

②手术室工作人员携带手术室专用病人交接登记表到临床手术科室,与病房护士一同核对,确认病人信息无误后,由临床手术科室护士在登记表上签名,完成交接程序。

(2)手术室术前识别程序

①手术患者统一使用腕带作为识别信息的载体。

②麻醉前巡回护士与麻醉师共同核对姓名、住院号、诊断、手术部位、麻醉方法、麻醉用药,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径。

③手术切皮前,由手术者、巡回护士再次核对姓名、住院号、诊断、手术部位、手术方式后,方可开展手术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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